【強制檢測】行會通過修例政府可發出「限制與檢測宣告」 強制檢測者須留在原定處所直至檢測完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08 15:15

最後更新: 2020/12/08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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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,行會通過修例政府可發出「限制與檢測宣告」要求有感染風險人士留在有關處所直至檢測有結果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於今(8日),下午3時在政府總部演講廳主持記者會,講述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情況及社交距離措施。陳肇始指出香港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,除了群組爆發後,源頭不明的個案一直高企,病毒株的傳染性也很高。疫情對醫療系統也構成一定壓力,她表示面對目前的危機需要採取更嚴厲措施,要收緊社交距離措施,以控制人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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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肇始宣布,政府會進一步推展在家工作,亦強烈呼籲私人機構僱主響應在未來兩星期安排在家工作,減少不必要聚集活動。她又指,政府會繼續「須檢必檢,應檢盡檢,願檢盡檢」的檢測策略。現時政府每日處理3至4萬個檢測,當中約1萬人個屬須檢必檢的高風險類別,過去1個月已出公告,包括身處在34個的指明地方人士、例如有病徵人士求診人士、院舍人士、殘疾人士院舍及的士司機。

她又提到,曾到高風險地方的人士,他們的感染風險可能會較高,一直呼籲他們一直留在家中,不要周圍去,這個也是為己為人。行會通過修例,提供明確的法律框架,可要求需要檢測的人士留在家中,而有關人士不需要戴上手環以識別。

她指,過去2周一直探討封鎖檢測的法律,有關法律框架,當有相關數目近期身處的處所,而相當可能有機會曾經接觸,政府可以發出限制的公告,限制與檢疫宣告,所有人必須逗留在處所,在得知結果才可以離開,同時可以轉移處所內的人士,等候檢測結果,或者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地點,宣告為期最長時間7日。

她補充,衞生署會做好風險評估,以上措施不會胡亂使用,只不過現時加入法律框架,有需要時隨時可使用。其實目的最主要希望該些人士做強制檢測,留在處所等候結果,直至有結果才可解除宣告,令風險減到最低,至於封鎖時間會視乎有多少人及檢測做多久,「總之有結果才會放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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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伍瑋瑋、洪芷晴